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树立数据思维 抓实数据应用 打造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“数字大脑”

发布日期: 2025-11-24 16:35

来源: 机构与行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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     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 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委编办


沂水县坚持数据思维,通过规范化管理、精细化分析、协同化共享,让实名制数据跑起来、活起来,着力打造实名制管理“数字大脑”,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质效。

一、规范化管理夯基础,全面提升数据质量。一是规范管理业务流程。组织召开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培训会 2 次,编制《沂水县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办理服务指南》,对出入编业务等 6 种实名制日常业务进行流程再造,为各单位管理员提供清晰规范的操作依据。系统梳理附件材料错误、职务信息漏填、个人简历未及时更新等 5 类常见问题,制定实名制业务易错问题明白纸,主动推送至相关部门(单位),帮助他们精准规避操作误区。严格审核要求,部门(单位)新设机构须待编办在系统中完成机构新增后,按照管理权限完善单位负责人、所在区划、法定代表人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信息;部门(单位)有人员增减时,须按期办理出入编业务,并在山东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《行政介绍信》《退休审批表》等证明材料,确保手续齐全、痕迹可查。二是动态更新数据信息。要求各部门(单位)明确专岗专人负责信息变更、信息录入、数据接收、维护更新等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,避免多人操作造成数据管理混乱、统计口径不一致等问题,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统一性。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动态更新机制,要求各部门(单位)对机构、编制、人员信息发生变动时,及时调整、实时更新,实行“一变动、一调整”,确保实名制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。机关事业单位因干部调整、人员录(聘)用、政策性安置、调配、调动、辞职、辞退、退休等发生人员变动的,须在干部调整、人员录(聘)用、解除聘用合同等业务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,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,凭相关手续办理人员出入编业务并更新人员信息;人员岗位、职务职级、学历、家庭成员、工作简历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,须于1 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更新;法人信息变更的,应在取得法人证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机构信息更新。2025 年上半年,累计更新维护职务职级调整等数据 100 余条,办理人员出入编业务 265 条。三是定期核查基础数据。建立定期核对机制,每年年中、年末至少组织 2 次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专项核查,对系统中机构、编制、领导职数、人员信息等数据进行全面核对,今年 6 月,对系统内上传的所有机构编制文件进行了全面核对,依据“三定”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复文件,重点核查机构名称、类别、性质、事业单位属性、经费类型、内设机构、编制数、领导职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法定代表人等指标;结合干部任免文件及人事档案等资料,重点核对人员出生地、所属部门、岗位身份标识、编制类型、学历、职务职级、工作简历、家庭成员等指标,累计修改职务子集、个人简历子集等错误数据 328 条。

二、精细化分析强支撑,深度赋能管理决策。一是多维分析优配置。在部门机构编制调整、用编进人计划申请等关键环节,充分发挥系统查询、统计、分析功能,从机构编制总量、结构、动态变化等多个维度,对不同部门、不同层级、不同领域的机构编制数据进行深入分析。围绕部门机构编制现状、实有人员年龄结构、学历结构、专业结构、岗位分布等信息,以及单位年度机构编制数据变化情况,特别是自然减员及新入编人员情况,在数据分析中找问题、找对策,统筹制定各类用编进人计划,科学配置各类编制资源。例如,随着基层治理工作重心下移,镇街执法任务不断加重,为沂城街道、院东头镇、许家湖镇、诸葛镇、道托镇、马站镇、夏蔚镇等 7 个镇街综合执法队增编 37 名,为泉庄镇增加用编进人计划 6 名,专项用于招聘镇街紧缺的专业人员。二是重点分析强保障。紧紧围绕县委、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,从现实需求、长远效应、内部挖潜、外部补充等方面开展针对性的机构编制数据分析,切实保障重点领域用编需求。例如,为解决水利部门防汛抗旱人员不足问题,结合单位空编及专业人员配备情况,从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和县应急救援指挥服务中心各划转 5名编制到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,同时划转 3 名在岗专业人员,进一步优化防汛抗旱工作力量配备。三是预警分析抓管控。通过数据校验、设置查询条件等功能,将政策口径、评估指标体系转化为多维数据模型,设定预警规则,建立机构编制运行预警机制,重点监测超编、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、编制长期闲置等问题,开展实时监测和预警提示。一旦发现异常情况,及时启动预警程序,向相关部门(单位)发出预警通知,督促其限期整改,有效防范机构编制违规问题发生。2025 年以来,已下达编制长期闲置预警提示 3 次,收回空编 15 名。

三、协同化共享聚合力,拓展数据应用场景。一是完善外部协作机制。强化机构编制、组织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财政四部门协作配合,建立数据推送、文件抄送告知等信息共享机制,每季度对退休、死亡、辞职、调出县外人员等情况进行比对。同时,定期审核部门(单位)中层干部职数,确保组织部门在职数内合理安排干部。科级干部和中层干部调整后,及时向编办提供干部调整名单,作为实名制数据调整的依据。二是优化内部联动机制。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内部各科室的协同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。业务科室在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前,提前沟通实名制管理科,提供人员编制及超空编情况。事项批复后,业务科室及时将相关批复文件提供实名制管理科,以便及时维护更新机构编制信息。监督检查科将实名制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,加大对各部门(单位)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的检查力度,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。三是建立机构编制数据呈报机制。以系统数据为基础,结合各类台账形成分析报告,重点反映副科级及以上机构相关情况,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,教、科、文、卫等系统事业编制及实有人员增减变化情况等,综合评估机构编制使用效益,报送编委领导审阅,为党政机构改革、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、重点领域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,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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